近日,一則#19.9元拍寫真最終花了2萬多元#的舊聞再次登上熱搜。
2019年12月,上海的兩名女大學生遭遇了一場“消費套路”,沖著19.9元的“白菜價”寫真進店,卻在影樓的誘導之下,簽了高額拍攝協(xié)議,甚至被引導去當場借網(wǎng)貸支付,消費一路攀升至2.6萬元。
2021年初,上海市虹口區(qū)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承攬合同糾紛案件。
從19.9元拍寫真
到背上萬元網(wǎng)貸
兩名大學生到底經(jīng)歷了什么?
案件始末
打特價誘惑牌:19.9元“請君入甕”上海兩名在校大學生小金和小李在網(wǎng)絡平臺上看到某影樓的廣告,稱只要19.9元就可以體驗古裝攝影,服裝、妝面、拍照等費用均算入特價內(nèi),客服還特意承諾:“無任何隱形消費和強制消費”。
經(jīng)過線上核實后,這兩名女生決定報名參加。到店后,才發(fā)現(xiàn)19.9元根本拍不出廣告中宣傳的效果。同時,店員不斷推薦升級套餐,兩人遂與影樓簽訂了一份1100元的定單協(xié)議。
打逼迫性話術牌:不花錢很難出效果在接下來的拍攝中,店員不斷用強迫性話術進行猛烈的推銷攻勢:必須升級服裝、必須升級化妝用品等等,兩人招架不住,補交了1588元。
重點在后續(xù)選片階段,五六名店員紛紛圍著顧客,開始反復拒絕、阻撓顧客刪減底片的要求,并且用“很多別的顧客一次性消費5萬多元”為說辭,營造出“萬元消費是正常水平”的錯覺。最后,小金和小李被攻下心理防線,又簽署了 24000元的“補充協(xié)議”。
由于付不出高額費用,店員甚至現(xiàn)場引導兩人開通花唄、分期樂等網(wǎng)貸服務進行借錢消費,最終支付了大部分費用,剩余5900元未能支付。
離店后,兩名女生察覺到事情的貓膩,聯(lián)系店家提出解除合同、減少費用,都被對方以各種緣由拒絕。
法院判罰
上海虹口法院審理后認為,雙方當事人之間應為承攬合同關系,小金和小李為定作人,影樓為承攬人。按照《合同法》和《民法典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。綜合案件事實,原告有權向影樓提出解除合同。
行使任意解除權的三個條件
1、解除應有效通知到承攬人
2、解除通知應在承攬人完成承攬工作之前到達
3、解除行為給承攬人造成損失的,應當賠償損失
結合案件事實和證據(jù),法院依法判決,雙方簽訂的1100元定單協(xié)議和2.4萬元補充協(xié)議依法解除;影樓返還小金和小李1.86萬元;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請。
發(fā)現(xiàn)受騙通過法律途徑維權
“影樓騙局”再次登上熱搜,不少網(wǎng)友留言揭露自己的受騙經(jīng)歷,這樣“低價引流”、“掛羊頭賣狗肉”式的操作,在攝影寫真市場可謂屢禁不止。
在“影樓騙局”中,幾個細節(jié)值得大家警惕。
首先,寫真套餐不是幾張照片,有的還承諾化妝或換裝服務,即便團購拼單價格優(yōu)惠的力度大一些,但這些服務的成本不是幾十元能囊括的,消費者不能輕信引流廣告的承諾,須知相應的服務對應著不同的價格,不會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。
其次,在問詢服務、確認價格、簽訂協(xié)議或合同時,消費者不可操之過急,或相信對方的一面之詞,要細致分辨是否有隱藏條款以及模糊不詳之處,留好證據(jù),方便后期對質(zhì)、維權。
不輕信低價的“誘餌”,同時在消費時慎之又慎,可以降低自身被對方套路的風險。即便消費者簽了合同,也不意味著可以任由商家擺布。通過尋求法律幫助,可以給自己討回說法、挽回損失。從法律層面看,商家的誘導、欺瞞行為,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、選擇權,部分合同條款內(nèi)容,傾向于保護商家利益,而無視消費者解除合同、終止服務的正當權利。
視頻截圖 來源:央視網(wǎng)
來源:共青團中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