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面寫了好多“獲取”“破壞”相關案例,今天看“提供”和“控制”。
工具賣方
2016年中,劉某組建了兩個QQ群(“動態(tài)VIP”和“蜘蛛池VIP”)用于銷售“動態(tài)寄生蟲”軟件和“超級蜘蛛池”軟件。
客戶付款后,他就把客戶拉進相對應的QQ群,在群里提供各種軟件安裝包:“SEO動態(tài)寄生蟲”,“SEO一句話網站管理工具.rar”,“SEO遠程桌面批量管理.rar”,“SEO動態(tài)輪鏈生成工具.rar”、“百度好搜收錄快速查詢工具.rar”、“SEOC段IP生成器.rar”、“SEO遠程桌面批量管理.rar”、“SEO超級蜘蛛池搭建教程.rar”、“百度好搜收錄快速查詢工具.rar”等軟件。同時提供軟件的使用方法視頻教程(“搭建教程.rar”)。
兩年間,劉某通過銷售寄生蟲軟件非法獲利人民幣15萬元。
法院認為劉某,“明知他人實施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、工具,情節(jié)特別嚴重,其行為已構成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的程序、工具罪。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”。據媒體報道,劉某被捕時非常意外,堅稱自己只是幫別人打廣告,沒有做賣淫嫖娼、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,自己沒有犯法。專案組民警對此評價道“其實這是他的無知,他利用黑客工具攻擊網站并牟利,本身已是違法犯罪行為。”
劉某落網后,專案組順藤摸瓜把他的用戶也摸排了。被抓捕的用戶,除了攻破正規(guī)網站后臺,插入非法廣告做推廣,有的還結合其他黑客工具竊取大量信息。下面看看用戶端是怎么定罪量刑的。
B端用戶
2018年3月,某助孕公司因為通過正常網站推廣的廣告效果不佳,員工就向公司網絡部經理和事業(yè)部主管匯報,提出招收一名會快排、劫持、蜘蛛池等黑客技術的“黑帽大神”。兩位主管同意后,網絡部經理就去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請示。法人同意后,公司就招聘了一位“黑帽大神”。
“黑帽大神”到崗后向網絡部經理、事業(yè)部主管提出建議——購買webshell、寄生蟲軟件、蜘蛛池軟件等。得到二人同意后,就從劉某那買了“動態(tài)寄生蟲”和“超級蜘蛛池”,配合webshell,非法控制82個網站,為公司做包含“代孕”等關鍵詞的廣告推廣。
法院最后認定,公司、法定代表人、兩位主管、“黑帽大神”均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罪,判處:公司:罰款2000法定代表人: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“黑帽大神”: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網絡部經理、事業(yè)部經理: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C端用戶
C端用戶來自灰黑產的各分類行業(yè),常規(guī)用法是非法控制網站,插入包含預設關鍵詞的廣告,非法獲利。差別就是,有的人一開始花錢買軟件,后來直接用「破解版」。
二人組:
甲通過乙提供的“外推”服務(站外推廣,在網站、論壇、空間等平臺發(fā)布推廣信息)做“代孕”廣告推廣。
因為效果不佳,兩個人就商量用寄生蟲和webshell推廣,隨后,乙購買了相關軟件后非法控制了30個網站,從里面挑選了10個權重高的網站,為甲做“代孕”等關鍵詞的廣告推廣,非法獲利1萬元。
二人均因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罪,被判處拘役、并處罰金。
三人組:
甲從劉某那購買了“SEO動態(tài)寄生蟲”、“超級蜘蛛池”軟件,先是利用劉某給他的“掃描FTP工具密探”等工具,掃描獲取他人FTP站點密碼;再通過寄生蟲軟件生成廣告腳本,在其中202個FTP站點中插入包含“代孕”關鍵詞的廣告。
此外,甲雇傭了乙為他做代孕廣告推廣,乙又找了丙(案發(fā)時未滿18周歲)合作。乙、丙除了為甲服務,還幫其他人做推廣:
乙非法控制了29個網站幫人做“辦證”、“外圍女”、“代開發(fā)票”等關鍵詞的廣告推廣,非法獲利約15萬。
丙非法控制30個網站,實際非法獲利約6萬。
最后三人因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四人組:
甲乙二人告訴丙通過寄生蟲做廣告效果高,丙就同意用寄生蟲做廣告推廣,隨后:
甲用乙提供的webshell進行測試,非法控制了1個網站,從丙處非法獲利約8000元。乙從甲提供的寄生蟲,配合webshell,非法控制了20個網站,為丙做“試管嬰兒”為關鍵詞的廣告推廣,非法獲利約8000元。此外:
甲和丁商定用寄生蟲軟件和“外推”方式為丁做“試管嬰兒”為關鍵詞的廣告做推廣后,控制了30個網站,非法獲利約2萬元。乙也單獨控制了20個網站,為案外人做“試管嬰兒”為關鍵詞的廣告推廣,非法獲利5000元。最后,四人因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罪,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、拘役,并處罰金。
其他單人行動的被告人:其他C端用戶涉案情況
辯護意見
庭審中,各被告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罪」無異議,辯護人基本都是圍繞從輕量刑發(fā)表辯護意見。其中有一條辯護意見是大家都提出來了,但是法院未采納的:被告人犯罪情節(jié)輕微、對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未造成危害。法院認為,“被告人通過控制他人網站,劫持他人網站流量,且所做廣告為非法廣告,對被害人產生惡劣的影響”,故不予采納。
還有一位辯護人提出辯護意見:“被告人控制網站的數量不能等同于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的數量,對數量的統(tǒng)計不能簡單疊加,而是要作去重處理,認定被告人控制網站數量為28條”。
法院是按非法控制50個網站對被告人進行量刑的,對于辯護意見,法院解釋了不予采納的理由:“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”是指具備自動處理數據功能的系統(tǒng),包括計算機、網絡設備、通信設備、自動化控制設備等。每個網站均具有獨立的帳戶、口令,是由計算機及其相關配套的設備、設施(含網絡)構成的,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(guī)則對信息進行采集、加工、存儲、傳輸、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(tǒng),應屬于刑法規(guī)定的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;關于非法控制網站的數量的認定,經查,相關證據可以證明,被告人成功連接他人網站經去重后達700余條,對其中的50余條進行了檢測,即非法控制了五十余個網站。搶票軟件案
雖然上一個“寄生蟲軟件”的案例可以把“提供”“控制”兩個罪名都看了,但在“提供”方面還是沒有“XX網”搶票軟件案知名。2017年至2019年間,被告人為牟取非法利益,編寫了用于在XX網平臺搶票的爬蟲軟件,并以1888-6888元不等的價格銷售,非法獲利約12萬。
經司法鑒定,上述“爬蟲”軟件具有以非常規(guī)的方式構造和發(fā)送網絡請求,模擬用戶在XX網平臺手動下單和購買商品的功能;具有以非常規(guī)手段模擬用戶識別和輸入圖形驗證碼的功能,該功能可繞過XX網平臺的人機識別驗證機制,以非常規(guī)方式訪問XX網平臺的資源。
最終被告人因犯「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程序、工具罪」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四年,并處罰金2萬。
這兩年我們看娛樂新聞時,會發(fā)現爬蟲技術的應用越來越廣泛——從做數據到刪帖控評,教程和用戶量一路上升,明天看一個相關的非法經營案例,再繼續(xù)看第285-286條。